关于拟表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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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录入: | 日期:2021-01-26 |
关于拟表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 工作省级示范点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建行党〔2020〕10号)、《关于印发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的通知》(苏建行党〔2020〕18号)等文件,经市级申报,省级评价组抽评,根据评价结果,现将拟表彰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周二)至1月30日(周六),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项目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 系 人:朱莉,联系电话:85485385。 邮 箱:lygzfjwyc@126.com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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