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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樾东方(东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 2023-11-14

雲樾东方(东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雲樾东方(东苑)项目已经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雲樾东方(东苑)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雲樾东方(东苑)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雲樾东方(东苑)项目位于灌云县人民东路

四至范围:东至:东方大道;西至:泰山北路 ;南至:人民东路;北至:南京东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住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3753.07 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 21746.5平方米,道路用地8876.32平方米,绿化用地13130.25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28197.14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00752.40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27444.74 平方米,包括(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54979.8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33746.37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6332.79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562.37 平方米,座落位置 A4#楼一、二层,A9#楼一层社区养老用房建筑面积 235.46 平方米,幼托用房建筑面积 207.82 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19 幢(其中住宅 12 735  88726.22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27.16%;综合容积2.199 %;绿化率为 30.01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780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55个,地下停车位625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8611.20平方米。

本项目于2023  9 月开工建设,共分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2025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20279 30分期 (方式)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德居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已按相关要求进行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信息录入。

五、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七日内

2023111400:00时---2023112024: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在管项目规模、创优达标情况、企业信誉、项目经理获奖等情况,从中优选不少于5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电话通知或书面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登录“连云港市物业监管系统”,在首页公告栏查看招标公告或左侧招标管理-投标信息查看项目信息,选择“应标报名”然后查看相关信息后提交。

2、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连云港市外埠来连物业服务企业需提供市物业监管处出具的信息采集证明或信息采集说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灌云县物业管理科出具的物业服务企业无违规证明、项目经理无管理项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证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企业无违规证明、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①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二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投标代理公司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万元,投标方有效。    

4、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当事人可书面向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88166136)

5.外埠企业来灌云县投标承接物业项目的条件应符合“灌物协字[2015]6号”文件相关规定

1)投标企业必须持有所在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书面证明。

2)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按投标项目总建筑面积1元/M2的标准计算金额作为投标押金交灌云县物协;并向招投标代理公司提交由县物协出具的押金收款收据;否则,代理公司不予接收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投标单位如中标,其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县物协保管;投标单位如未中标,及时如数退还。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B1座1107室

联系人:谢兵

联系电话:13861433666

特此公告           

 

连云港徳居置业有限公司

             二0二年十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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